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

—德恩施技术部

一、登录报名

1、安全工程师网上报名建议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2、根据报名入口提示,填写相应信息登录报名。

3、填写报名申报表,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

4、确认报考信息,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

二、上传照片

1、照片规格参考

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 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 大小要在各省规定范围内 必须清晰,亮度足够。

2、照片处理

根据电子照片要求,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

三、报名表

1、打印报名表

(1)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 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

(2)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

2、电话填写 手工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3、具体要求请以当地公布的考务文件内容为主。

四、资格审核

1.现场审核 网报成功后,报考者需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现场确定报考资格。

2.网上审核 登录相应网站,根据提示填写正确信息提交,在数天之内再次登录,即可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

3.考后审核 个别地区采用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

4.无需审核 新考生需参加资格审查,老考生无需审查,直接根据要求进行报名、缴费即可。

五、网上缴费

1.登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缴费,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才算报名完成。

2.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部分地区对缴费银行卡有特定要求,请以考务文件为准)。

3.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未进行现场报名缴费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各省每个科目的考试费用会有一些差别,具体金额请参考当年公布的考试文件。

5.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准时参加每个科目的考试。

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半个月或考前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

成绩管理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参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00分 60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岗位职责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二、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学习计划;

四、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注册程序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5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03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部门、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注册条件: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可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程序: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上报,下载初始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初始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注册材料原件认真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和汇总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注册材料上报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终审,终审合格后予以注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申请复议。

注册依据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同时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申请延期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五)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按程序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期间不得执业。;